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3年度司法鉴定评估机构履职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4-01-15 11:22 浏览次数:各鉴定、评估机构:
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《关于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、评估管理工作指引》相关规定,进一步加强对司法鉴定评估机构的管理,规范执业行为,提升服务质效,更好为审判工作服务。根据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《司法鉴定评估机构年度履职评价办法》,决定对浙江法院网“对外委托机构信息平台”注册的杭州辖区各类鉴定评估机构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价,各机构于2024年2月29日前,将自查情况以电子表格形式上报杭州中级法院指定邮箱。逾期不报的作暂停委托处理。
电子邮箱:hzzysfjshxxhc@163.com
联系方式:0571-89585360、87393156
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和信息化处
2024年1月12日
信息来源: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